002版 评论

百家争鸣

济南时报 | 2024年06月14日

【新闻背景】

  近年来,扰乱机舱秩序,甚至危害飞行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,影响了民航旅客的安全感和满意度。有的乘客不遵守航空器安全管理规定,在航班内霸座;有的乘客因调整座椅靠背、放置行李等原因在飞行中的航班上逞强耍横、起哄闹事;更有甚者,为“祈福”向飞机发动机投掷硬币,因好奇试图打开舱门……这些事件不仅扰乱了民航运行秩序,影响旅客顺畅出行,还会给飞行安全带来隐患,可能造成严重后果。

【点评】

  人民日报:治理“机闹”,既要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,还要在综合治理上下功夫。相比于事后惩治,出行者更关注能否有效防范和快速处置。一方面,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空警、安全员执法执勤工作,对“机闹”苗头问题介入,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处置。另一方面,结合“机闹”高发类型,研究分析规律特点,优化相关处理流程和机制,加强源头治理,才能确保取得实效长效。

  人民群众对“机闹”行为深恶痛绝。“机闹”事件的发生,很大程度上源于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、漠视他人权利和公共安全、对飞行安全规定缺乏了解等。治理“机闹”是法治课题,也是文明考题。以法治促文明,就要进一步加大飞行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,通过曝光典型“机闹”行为、以案释法等形式,让违法者意识到,“机闹”行为不仅面临民事、行政责任,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还会被追究刑责,引导出行者增强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。

【新闻背景】

  据央广网报道,有网友爆料长春市某银行要求储户在取款时,需提供辖区派出所开具的证明,以防电信诈骗。该网友母亲当时携带全部证件,想要转走不到十万元的存款时遭遇此规定。经过长时间的等待和派出所的审核后,其母亲才成功完成了转账。

  对此,涉事吉林银行表示此举是为了打击电信诈骗,取款两万以上需要到派出所报备。但该行所属辖区派出所表示只会对来源不明的款项进行核实,正常的取款流程并不需要派出所的介入。

【点评】

  潮新闻: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规定,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,必须遵循“存款自愿、取款自由,存款有息,为存款人保密”的原则,吉林银行与储户之间仅仅是平等民事主体关系,是不能单方面设置强制措施的。此事中,银行的规定明显与常理和法理相悖,合法性令人质疑。

  也许银行确实是出于好意,毕竟现在诈骗横行,手段花样翻新,让人防不胜防,为防止存款人的损失,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也未尝不可。但应当把防范电诈关口前移,在某些方面精准发力,通过技术措施和手段,来识别高危账户,减少对居民正常存取款的影响。切记要遵循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,不能以防骗为借口,给存款人造成不便。毕竟反诈不能无限扩大化,哪怕初衷再好也应有所为有所不为。